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領域的專業咨詢建議、方案設計、技術評估、實施指導等服務(具體服務范圍、目標及交付成果詳見附件一《服務說明書》)。
1.2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咨詢服務內容合法、合規,并符合信息技術領域的專業標準與行業慣例。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1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
2.2 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相關事宜及費用結算。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
3.1 本合同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_元整)。該費用為含稅價,已包含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稅金及合理利潤。
3.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2)服務成果經甲方書面確認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幣_元。
3.3 乙方收款前應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甲方付款期限相應順延。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咨詢服務所需的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
(3)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現場工作條件(如需);
(4)及時對乙方提交的咨詢成果進行驗收確認。
4.2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專業標準,按時、保質完成咨詢服務工作;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委托給第三方;
(3)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4)指派具備相應資質和經驗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
第五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5.1 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咨詢報告、設計方案、分析數據等成果(以下簡稱“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自甲方付清全部服務費用之日起,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權。
5.2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許可或轉讓上述工作成果。
5.3 雙方應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未公開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本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2 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或標準交付服務成果,每逾期一日,應按合同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6.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免責條款
7.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戰爭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7.2 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8.1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合同附件(《服務說明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9.3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__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傳真)送達以下地址。一方變更地址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地址發出的通知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聯系人:
電話: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聯系人:
電話:__
簽訂日期:_年月日
簽訂地點:_
附件一:服務說明書(略)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sa8000.org.cn/product/40.html
更新時間:2026-03-01 02:58:01
PRODUCT